各院部、各班级、广大同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探索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思想教育功能,大力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良好氛围,继续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造就大批具有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优化北京发展环境和首都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为了迎接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团委决定在2016年7月-2016年11月举办北京农学院第七届“农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委会名单
(一)组织委员会
主 任:石 勇
成 员:韩宝平、何忠伟、刘京国、李相阳、李云乐、赵晓萌、赵宇昕、牟玉荣、赵金芳、李金苹、党登峰、张晓凤、张彦敏、李国政、董 磊
(二)竞赛工作小组
组 长:李相阳
成 员:李云乐、郭 郦、张思明、胡海文、苑婧娴、赵 菊、骆金娜、王 雪、刘海燕、宁 宁、李向楠、奚 跃、郭传真、苗一梅
(三)竞赛评审委员会
北京农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专家指导委员会
二、参赛作品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申报者仅限本、专科生。
2、社会调查报告和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
包括文学、历史、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等。作品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3、科技发明制作
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科技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三、参赛作品规范及申报要求
(1)参赛对象:2017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北京农学院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凡有合作者的作品,均按学历最高者划分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实践成果。鼓励近两年完成的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寒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立项或获奖团队积极参赛。以下四类作品不在申报范围内:A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B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C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D获国家级奖励成果。
(4)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跨学科组合,鼓励研究生与本科生组合科研团队。如跨学院组队,只需以第一作者(团队负责人)所在院部提交即可,无需重复提交。
(5)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分别填写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作品申报书(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学术论文8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15000字以内,作品字数超过限额50%的将直接淘汰。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和应用证书。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研究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器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初赛作品优先考虑有指导教师的作品。
(8)参赛作品需符合“农林杯”申报作品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审查,一旦发现抄袭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申报者参赛资格及其它相应处理。
四、时间安排
1、竞赛报名(2016年7月19日-2016年11月4日),请各院部组织学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完整。由各院团委自行组织专家对该院部收集的作品进行严格的预审(格式要求见附件3)。于11月4日中午12点前,以院部为单位将预审通过的报名表、申报书、作品和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提交至1号楼10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bactw@126.com。文件命名格式:报名表为所在院部-作品名称-报名表.doc,作品为院部-作品名称.doc,汇总表为院部.xls。
2、作品评审(11月5日-12月17日),由本次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院部上报的作品进行初评,决定获奖作品的数量,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五、“农林杯”相关奖励评定
1、优秀组织奖:申请优秀组织奖的各院部团委,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各院部对竞赛的组织情况、参赛作品数量、报送作品的规范性、作品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考察。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个人奖: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参照《北京农学院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意见的通知》(北农校发[2013]36号)和《北京农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院发[2011]55号)文件进行奖励。
六、“农林杯”竞赛的解释权在校团委
因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官方通知暂未下发,本通知要求参照上届比赛要求制定。
未尽事宜请与各学院团委书记联系。
共青团北京农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