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2016年下半年团费收缴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6-09-07 11:27:18

各学院团委:

团费收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团务工作,也是衡量团内基层支部建设和团员组织、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切实提高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北京农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每人总计1.2元,中共党员及预备党员自愿缴纳。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各单位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团费上缴时各单位须同时报送“2016年下半年团费缴纳统计表”,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3、严守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4、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收缴本单位团员团费,并于2016年9月23日之前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1#1005)。

5、校团委将对各单位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共青团北京农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