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干部所属部门: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工作质量,加强学生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促进学生干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干部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现进行2015-2016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自我认识,自我弥补,自我提升。
二、考核对象:2015-2016学年任期满一年或一届以上的校(学院)团委委员、学生会、学生社联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副部长以上干部、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的干部及宿舍长;学校职能部门聘任或辅导员、班主任的学生助理。
三、考核内容:根据所担任的职务职责,对被考核者在德、能、勤、绩(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分为理论学习、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组织纪律、团结合作、履行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工作质量、工作成绩、学习成绩等10项内容。
四、考核办法:考核工作以学生干部所属部门为单位进行,采用个人自评和小组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控制在被考核学生干部数的20%以内,其余等级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决定。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依据。
有下列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按时完成各项指定任务;
2、参加会议、值日等日常活动无故迟到、缺席达二次(含二次)以上;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4、在考勤、考核中,弄虚作假者。
另外,本学年考试出现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五、考核程序:各考核单位通知相关学生干部下载《北京农学院学生干部学年工作考核表》;由学生干部本人进行自评,并填写《考核表》;在自评的基础上,考核小组对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等四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并写出评定等级;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六、具体安排:考核时间6月2日-6月12日。请各考核单位于6月12日前将由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后的《考核表》统一交各二级学院。
共青团北京农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