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聚焦社会热点,开拓思想,体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本着“公平竞争、力争第一”的精神,发掘辩论人才、培养团队的组织和协作能力。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初拟于2012年3月至4月举办第五届“农林杯”辩论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比赛组委会
主 任:李相阳
成 员:邬瑞杰 张思明 骆金娜 赵 菊 刘海燕 宁 宁
李向楠 赵宇昕 郭传真 苗一梅
主办单位:团委
(二)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褚生莉
副 主 任:周牧 张秋 冯思远
成 员:张丽妍 晋晴 刘雨琪 贾飞飞 邹姗 刘丛 杨红萌 勾蕊
梅峥 刘奇
二、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由10支辩论队参加,各二级学院各组一支参赛队,队员须是参赛院的11级或10级在校生。每个代表队人数为6-8人,包括1名领队。上场队员为4人,至少包含一名异性选手。参赛人员要以上报名单为准,不在报名表中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三、比赛要求
1.本次比赛将严格按照《北京农学院第五届“农林杯”辩论赛章程》进行,所有与《章程》相抵触的行为均视为无效,各参赛队要在熟悉《章程》的基础上认真筹备,确保各场次比赛顺利进行,不发生任何意外。
2.比赛前参赛队伍需提前20分钟在比赛地点签到,准备开赛事宜,如在开赛时间10分钟后仍未签到的队伍将视为自动弃权。
3.比赛期间,各领队负责与主办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本队的一切事务性工作。如在比赛前参赛选手出现突发情况的需由领队提前两天知会主办单位。参赛选手如有疑问可以直接找到当场科技部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应准确、清楚、耐心地为同学解答,如回答有误将追究当场大学生科技部负责人责任。
4.比赛期间,领队及其支持团应保持会场秩序,保证大会正常进行。领队人员如有过激或影响大会进行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5.如因场地、器材等不可遇见因素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运作时,将终止比赛。比赛时间将会另行通知。
五、比赛日程
(一)各学院组织队伍阶段(3月10—3月20日)
各学院务必在2012年3月20日将确定的参赛人员名单纸质报至团委1008屋,电子版发于站内崔岩(201020241181)注明各学院名称。其领队应留意最新通知,收到组织方通知后务必尽快回复,认真参与辩手培训,保证出席每次活动会议,无故缺席队伍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二)预赛、初赛阶段(3月22日—4月12日)
3月22日(周四) 中午12:30 各院代表于之前来团委1008室进行抽签决定入预赛晋级代表和比赛代表队,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3月28日(周三) 中午12:30之前来团委1008室抽取预赛正反方题目
4月2日(周一) 中午12:20预赛第一场
4月3日(周二) 中午12:20预赛第二场
4月4日(周三) 中午12:30之前来团委1008室抽取初赛正反方题目
4月9日(周一) 中午12:20初赛第一场
4月10日(周二) 中午12:20初赛第二场
4月11日(周三) 中午12:20初赛第三场
4月12日(周四) 中午12:20初赛第四场
(三)复赛、决赛阶段(4月12日—4月25日)
4月13日(周五) 中午12:30之前来团委1008室抽取复赛正反方题目
4月18日(周三) 中午12:20复赛第五场
4月19日(周四) 中午12:20复赛第六场
4月20日(周五) 中午12:30之前来团委1008室抽取决赛正反方题目
4月24日(周二) 中午12:20总决赛(决定第三名)
4月25日(周三) 中午12:20总决赛(决定第一二名)
六、评比方法
每场比赛由评委老师根据第五届“农林杯”北京农学院辩论赛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决定胜负。
七、奖项设置
1. 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1队,予以奖励;
2. 比赛设最佳辩手1名,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