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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红色“1+1”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2-04-25 11:31:28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精神,推进弘扬践行北京精神和雷锋精神、“村村有大学生”、大学生社会实践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增强党员学生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八大,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官”配套工程开展红色“1+1”活动的通知》(京教工〔2006〕28号)和市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农村工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创新 开展红色“1+1”活动的通知》(京教工〔2006〕38号)要求,学校决定深入开展红色“1+1”主题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2年红色“1+1”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为契机,充分发挥大学生学科专业优势和志愿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与弘扬践行北京精神结合,与学雷锋活动结合,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帮助大学生了解国情市情,在服务社会中增长见识,增强本领,进一步树立服务人民、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等良好品质。

二、活动形式

各学院组织选拔优秀学生党支部参加,深入大学生“村官”所在的京郊农村,以及优秀毕业生所在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与对方党支部结对,建立共建关系,利用节假日深入对口地区或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科技支持、文化普及、卫生服务、知识宣讲、文艺演出等对口交流活动。

三、活动要求

1.每个学院至少有一个学生党支部与京郊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其余党支部可与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结对共建;

2.每个学生党支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共建活动;

3.每个学生党支部年底提交一篇总结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学院负责汇总党支部结对共建照片,集中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4.到对口单位或地区除开展调研以外,需开展其他相关共建活动。

四、活动经费

2012年红色“1+1”活动经费主要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党支部实际支出提供支持,学校给予相应补充。各学院要注重节约和实效相结合,鼓励学生向企业、公司争取支持。

五、奖励办法

2012年红色“1+1”活动将于11月份组织评选示范活动和优秀组织奖。评奖办法如下:

(一)红色“1+1”示范活动评奖办法

1.红色“1+1”示范活动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

2.由各学院推荐优秀党支部参加评奖,推荐数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年终审核确认实际参加活动的党支部数,按不高于1:3的比例进行分配,实际参加活动党支部少于3个的,原则上不分配参评名额;

3.参评名额申报后,由市委教育工委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一、二、三等奖的党支部,未入围党支部活动获鼓励奖;

4.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农村工委等部门联合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一、二、三等奖党支部活动进行集中评审并确定最终奖项;

5.各项奖励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红色“1+1”活动优秀组织奖评奖办法

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学校组织红色“1+1”活动开展情况、影响效果和获奖情况,评选出若干名优秀组织奖,将颁发奖牌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策划。要安排教师带团指导,利用节假日开展对口支援活动,并注意保留相关活动资料;

2.请各学院于5月9日(星期三)前组织选拔优秀党支部参加活动,并填写《红色‘1+1’活动共建党支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3.市委教育工委将于10月中旬下发通知,组织评选示范活动和优秀组织奖;

4.鼓励学院青年教师党支部积极参与红色“1+1”活动,将活动情况及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附:红色“1+1”活动共建党支部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