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市委《“北京共青团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工作要求,我校2025届毕业学生“学社衔接”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动,为保质保量完成2025年度“学社衔接”工作指标,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学生时间标记
各学院须在6月30日之前,根据“北京共青团系统”生成的学院团委界面下2025届毕业学生数据,完成2025届本学院所有毕业学生数据核对、时间标记和台账统计工作。
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进入学社衔接模块,核对系统当前生成的各学院团支部2025 届毕业学生数据是否准确。若系统生成数与该团支部实际毕业学生数不一致,需登录目标支部,核对毕业学生相关信息,并对未标记毕业时间的进行修改,完成毕业学生时间标记。
二、制定毕业学生拟转出工作台账
北京共青团系统目前毕业生“学社衔接”的转接类型有:“升学转移、已落实工作单位转移、参军入伍等特殊就业转移、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转移、出国(境)学习生活转移、延迟毕业”六大类。
各学院团委须在6月30日前,尽可能了解毕业学生实际就业方向,在台账中分类清楚标记。此台账将作为2025 年学校推进 “学社衔接” 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各学院团委应充分提高思想认识,严谨细致地制定工作台账。
三、组织关系转接类型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转出:
学院团委需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可登陆“北京共青团系统”申请转出组织关系。
注意:各学院团委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转出:
可由各学院团委、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加强与这部分团员的日常联系。
3.参军入伍(涉密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转出:
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转出:
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
学院团委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期间团员需履行团员义务。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转出:
可由院团委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临时团支部”集中管理。院团委应通过网上社群等方式与出国(境)团员加强联系,出国(境)团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或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6.延迟毕业:
各院团委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按照新的毕业时间做好标记。
四、要求
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为2025 届毕业学生 “学社衔接”工作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学院团委应指派专人定期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学院团委账号,及时关注本学院 “学社衔接”最新进展。
1.发起方:学院团委、录取学校团组织、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确认团员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 ①应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②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全部完成转接的,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归档。
2.接收方:录取学校、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团员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审核,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团员档案,但不得无故拒接团员组织关系。
注意: 经常居住地、户籍地团组织接收团员后,可以编入“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及时建立网络社群,加强联系管理,防止失联。
3.团员本人: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接手续,防止档案遗失。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4.团的领导机关:县级以上团委是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注意: ①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②各级团组织应加强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掌握团员动向,做好团员组织关系“二次转接”。
共青团北京农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