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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发表时间]:2026-03-26 13:55:53

各学院团委:

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彰显其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按照团中央、团市委工作要求,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定级”对象

各级团组织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

二、工作标准

各二级团组织立足于具体工作实际,对照自评表(附件1)中各项评价内容的具体指标和参考评分标准,重点评估2025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系统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三、工作步骤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各团支部对照自评表参考标准,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在自评表(附件1)上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并将自评表(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2.二级团组织复核认定

各二级团组织结合各支部评议情况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所辖所有团支部自评完成后,各二级团组织才能复核认定)。复核采取“三必核、两必听”的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同级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

3.各二级团组织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对通过复核的团支部自评结果予以认定,并且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团组织管理”中的“对标定级”界面确认并记录该支部星级

(注:经过上级账号确认后的支部星级则无法编辑修改)。

请各二级团组织将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台账(附件2)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的扫描版文件以“学院+对标定级”命名,4月10日前发送至焦鹏<20229701>站内。纸质版团支部自评表(附件1)和工作台账(附件2)自行保存。

各二级团组织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原则上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应积极组织安排本单位所属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加强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团支书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2.各二级团组织要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做好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以此为契机发现团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3.各二级团组织要严格对待本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以此为契机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本次“对标定级”结果将与团内评优挂钩,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等奖项。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二级团组织、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软弱涣散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共青团北京农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