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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海淀区工作培训会

[来源]: [发表时间]:2017-11-21 16:43:10

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海淀区工作培训会

2017年10月27日,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参加了海淀区志愿者服务工作培训会,培训会的目的为推动海淀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水平,提升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项目运行能力,巩固文明城区建设成果,开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

会上老师主要为我们讲了“志愿云”信息系统如何使用,比如如何注册和登陆,志愿者如何发布志愿项目,如何搜索并参与志愿项目等。

首先,老师明确了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概念有三大要素,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所以捐款的企业家不是志愿者,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的人也不是志愿者。接着老师为我们讲了如何做好志愿服务。仪表仪态,专业素质,沟通交流是志愿者做好志愿服务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其中仪表仪态是外在体现。然后老师请了几位学生上台做了一些动作,为我们强调了在做志愿服务时动作姿态得体的重要性。告诉我们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站直坐直,坐姿端正不跷二郎腿。走路不能与人勾肩搭背,手不插兜不交叉放在胸前,给别人指路时用整个手掌而不是手指。即使在不是志愿服务的时间,只要穿着志愿者的衣服,就该以身作则,不在公共场合做出不文明行为。学会沟通交流,学会赞美,学会闲谈。志愿者要了解最常被询问问题的答案,比如卫生间在哪儿,地铁站在哪儿。志愿者还要做到主动,守时守纪,有责任心,有自信。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强化每一位志愿者的素质修养的真正需要。

第三位老师为我们详细讲解了2017年6月7日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志愿服务条例,让所有到场的同学分组讨论志愿服务条例各个章节的内容,并让小组提出了对此章内容的疑问,随后老师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条例中第六条对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阐释,“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盈利性组织。”使我们更加清楚了什么是志愿者。

本次培训我们充分了解有关志愿者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极大帮助了我们志愿者对很多平台操作的盲点,加深了对志愿者的理解认识,收益很大,希望以后可以多举办这种活动。